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RSS地图
当前位置:主页 > 环保知识 >

四川省泸州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排放量限值

时间:2020-02-26 02:52 作者: 点击:

四川省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详情如下,泸州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排放量限值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的
北极星大气网讯:获悉,四川省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泸州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排放量限值》,详情如下:

泸州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排放量限值

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16号)有关规定,现将泸州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排放量限值公示如下:

一、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排放量限值。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和汞、镉、砷、铬、铅等重金属筛选排放量限值以泸州市2018年环境统计中工业排污总量的65%为基数。

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排放量限值。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选排放量限值以泸州市2018年环境统计中工业排污总量的65%为基数。

三、其他筛选条件。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环保小常识 | 环保新闻 | 绿色环保 | 生态环保 | 节能环保 | 免责声明

Copyright by 2014-2018人人环保网. All Rights Reserved .
鲁ICP备110315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