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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片河湖管理范围3770条河流完成复核

时间:2021-11-05 00:35 作者: 点击: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委介绍,等法律法规,自治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存在降低设计洪水标准,河湖管理范围线未衔接等各类问题,自治区,自治区,并重新履行公告程序,确保成果符合相关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下称“珠江委”)10月29日发布消息称,为巩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根据水利部工作安排,该委已完成珠江流域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抽查复核。   珠江委介绍,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河湖管理和水利改革发展大局。为管好“盛水的盆”,该委组织技术力量,严格依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划,对流域片全部规模以上河湖(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管理范围逐河逐湖、逐段逐片进行核实,对规模以下河流进行抽查复核,共复核3770条河流及20个湖泊,河道长度总计约12.7万公里,抽查范围覆盖珠江流域片8省(自治区)62个地级市(州)的全部县级行政区。   珠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此次复核发现,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存在降低设计洪水标准、故意避让建筑物、河湖管理范围线未衔接等各类问题,以一省(自治区)一单方式向各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反馈。   该负责人透露,下一步,珠江委将指导督促流域片各省(自治区)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履行公告程序,确保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划要求。(记者 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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