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时间:2021-09-04 15:10 作者: 点击:次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其中明确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及相应执行标准要求,成果落地应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执行山东省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
本报讯 德州市政府日前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其中明确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及相应执行标准要求。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集中组织排污许可证变更,积极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执行山东省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执行山东省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一般控制区标准(区域内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执行重点控制区标准)。为加快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实施应用,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全面梳理辖区现有持证排污单位所在管控区及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限值情况,对核查发现的许可排放限值执行标准与“三线一单”相应分区管控要求不一致的排污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告知其及时申请变更,并集中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跟进审核,建立工作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确保一个月内全部完成变更。 刘淑菊 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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