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五家法院签订协作框架协议
时间:2020-11-24 03:01 作者: 点击:次
协议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共四大部分,信息共享,5家法院将通过构建集司法资源同享,5家法院将围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各项工作,依靠法治方式,司法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赵惠娟滨州报道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邹平市、惠民县、博兴县、开发区5家黄河沿线法院近日在开发区法院举行会签仪式,联合签署《黄河流域
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协议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由开发区法院牵头、5家法院共同起草,共四大部分,9个条目,涉及集中管辖、审执协作、信息共享、联动协调4个方面。5家法院将通过构建集司法资源同享、突出问题同治、协调机制同立、工作举措同商于一体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格局,不断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在协议框架下,5家法院将围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着力加强司法协作,实现涉黄河生态环境案件公正高效办理;着力加强日常联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5家法院表示,努力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各项工作,牢固树立保护优先、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依靠法治方式、司法程序,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愿景。此前,滨州市开发区法院已在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成立了专业环资审判团队,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设立了黄河水利风景区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及司法修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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