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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试点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

时间:2020-03-30 00:17 作者: 点击:

为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全市生猪市场稳定供应,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各县市区分局要主动服务,安排专人指导环境影响登记表在线备案工作
为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工作,山东省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相关工作的通知》,全力保障全市生猪市场稳定供应。

文件要求,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对年出栏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各县市区分局要主动服务,安排专人指导环境影响登记表在线备案工作,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项目选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三废的收集处理,切实保障生猪养殖项目尽快落地。

开展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试点,对年出栏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报送环评审批部门。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

文件规定,做好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服务和指导,要求各县市区分局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前介入,指导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衔接。

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科学确定环境防护距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要求,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已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专项工作。经前期调查和省级及中央审核,全市10个县市区于2月中旬发布了禁养区优化调整方案,全市取消禁养区14个,调整禁养区面积359.451平方公里。

今后,烟台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监督帮扶,严格执法监管,不断提高禁养区规范管理水平。加强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与服务,积极培育利用主体,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增强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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