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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0-02-10 02:08 作者: 点击:

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管理工作,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扩充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工作,大力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工作,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执法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管理工作,10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工作座谈会,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扩充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工作。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鞠振平出席并讲话。

鞠振平指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是确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单位基数的基础,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工作是强化排污单位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支撑。目前,省平台共联网污染源4900多家,但是距离当前环境管理的任务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按照水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因此,大力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工作,必须先扩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扩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工作是管理的基础,也是重要的抓手,对于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鞠振平要求,各市要狠抓落实,按照规定扩大名录范围,大幅增加排污单位数量。要在国家印发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基础上,对照省厅制定印发的《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鲁环发〔2019〕134号),按照重点排污单位的筛选原则和条件,统筹排污许可证发放、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建设项目审批、监管执法和监督监测等工作,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所有污染源排污情况,把火电、钢铁、VOC排放、氮磷排放等重点行业、排气筒45米以上高架源、日排废水量大于100吨等需要重点监管的企业全部纳入名录,为加强环境管理特别是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打好基础。在此基础上,坚持“应装尽装,应联尽联”的原则,制定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安装联网工作计划,明确每家重点排污单位的每个监控点位及应当实施自动监控的项目,指导重点排污单位“一厂一策”制定具体安装联网方案,明确安装时限及责任人。

鞠振平强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扩充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相关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的专门工作小组,分解压实各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水平,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上,各市汇报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扩充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相关处室和单位介绍了重点排污单位筛选的指标条件。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各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局长和相关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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