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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保护海勃湾生态涵养区

时间:2017-12-23 00:56 作者: 点击:

明确对海勃湾生态涵养区进行全面保护,是乌海市重要的绿色屏障和水源保护地,海勃湾生态涵养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实现绿色发展,产业定位和服务定位,把生态涵养区的保护,要加强基础
[提要] 乌海保护海勃湾生态涵养区:本报讯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法案,《乌海市海勃湾生态涵养区保护条例(草案)》日前经审议并获得原则通过,明确对海勃湾生态涵养区进行全面 本报讯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法案,《乌海市海勃湾生态涵养区保护条例(草案)》日前经审议并获得原则通过,明确对海勃湾生态涵养区进行全面保护。 乌海地处蒙、宁交界处,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下游,周边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环境承载力较低、大气和水污染较为严重。其中海勃湾生态涵养区总面积42平方公里,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4平方公里,是乌海市重要的绿色屏障和水源保护地。当前,海勃湾生态涵养区保护形势较为严峻,制定一部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势在必行。 乌海市相关负责人指出,海勃湾生态涵养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要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实现绿色发展。其立法既要立足实际,准确把握生态涵养区在乌海市及海勃湾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布局中的功能定位,又要着眼全局,明确其在乌海及周边地区的生态定位、产业定位和服务定位。通过立法,要明确主体,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各尽其责,相关企业要充分发挥建设主体作用,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把生态涵养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转变为政府与企业的共同行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道路、供水、供气、防洪以及污水处理、垃圾转运等设施的建设力度,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要坚持先行先试,进一步完善《乌海市海勃湾生态涵养区保护条例(草案)》内容、提升水平,努力形成一部高水平、高质量、可示范的地方性法规,深入推进海勃湾生态涵养区保护进程,推动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赵晓坤 移动端链接:m.9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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