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人大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2020-10-27 01:38 作者: 点击:次
县政府副县长李怀国陪同活动,圣友砼业有限公司,滨湖一号建筑扬尘治理等6个企业,认真听取项目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也存在一些问
6月5日,冠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 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守柱、副主任刘梅元、王洪忠带领部分人大常委参加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李怀国陪同活动。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冠洲VOCs废气治理、圣友砼业有限公司、华安交通锌烟酸雾治理、尾气监测站、冠州宴油烟治理、滨湖一号建筑扬尘治理等6个企业,每到一地,认真听取项目负责人介绍,对大气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代表们认为,近年来,县政府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听取
生态环境工作汇报,对重点
生态环境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扎实开展施工工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重型柴油车等污染源治理,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检查组对全县的大气污染防治是满意的。王守柱强调,虽然取得的成绩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产业结构及布局不尽合理、企业治污主动性有待提升等问题客观存在,需在下步的工作中予以解决。今后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大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
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群众
环保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实现辖区空气质量持续转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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