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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山东省召开

时间:2020-09-02 01:31 作者: 点击:

对下一步如何推动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已基本建
7月23日,全国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山东泰安召开,会议总结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经验,对下一步如何推动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司副司长周志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总工韦洪莲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鞠振平作会议典型发言,泰安市政府副市长赵德健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20个试点省(市)生态环境厅(局)试点工作负责人参会。



会议指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是今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重点工作之一,各试点地区要全面落实《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理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2019年以来,全国共有22个省(市)组织开展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其中,山东省开展试点工作相对较早,目前已基本建立涵盖全省各级交运集团、银行、通信集团等大型企业,以及汽配城、汽车4S店、电动车销售网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小商贩云集区、电池销售网点等的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体系,效果相对明显。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试点地区铅蓄电池领域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初步建立,有效防控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试点单位在试点地区的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到40%以上。

会议确定,下一步要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收集难、转移难、非法收集处置仍未得到彻底遏制等问题进一步分析研究,提出符合各地实际的解决方案。各地可通过实施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全过程信息化管控项目、联合打击非法收集行为、加强区域合作,推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会后,参会领导和各省代表现场参观了山东超威得胜梯次能源有限公司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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