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精准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行动
时间:2020-05-23 00:40 作者: 点击:次
某公司施工项目中一辆装载机因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和编码,挖掘机车主李某某使用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正式实施以来,目前,全区共有
3月12日,某公司施工项目中一辆装载机因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和编码,被济宁市
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3月31日,某转运站内,挖掘机车主李某某使用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自《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正式实施以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对挖掘机、起重机、装载机等一系列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编码申报工作加大了宣传力度,引导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积极主动进行申报。同时加强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监管,对不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及使用中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予以处罚。目前,全区共有2354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进行申报登记工作,其中,已喷码1972辆,待审核38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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