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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

时间:2020-05-22 02:45 作者: 点击:

企业,首批正面清单共涉及四类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出口型企业,要确保清单内的企业,对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出口型企业,微涉气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远程执法抽查等科技手段执
  今年10月,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包括三厦铸铁在内的1640个项目(企业)被列入首批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   今年河北省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指导思想,严禁‘一刀切’。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加大减排力度,对保民生、战略性新兴产业、污染物排放少的企业尽量不采取停限产措施。通过差异化管控措施,鼓励先进,限制后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全面提升。   坚持保蓝天、保民生、保发展并举,首批正面清单共涉及四类企业:全省重点工程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出口型企业。   能否纳入正面清单,达标排放、自律减排、污染治理水平领先是关键。通过现场核查评估,要确保清单内的企业,无论是生产工艺,还是污染治理,都达到行业标杆水平。   河北省优先保障正面清单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出口型企业,在完成出口任务期间,不停产、不限产。对纳入正面清单的零排放、微涉气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   不检查、不打扰,并不意味放松环境监管。河北省将完善非现场监控体系,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远程执法抽查等科技手段执法,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加大在线监管力度。   列入清单的企业,不意味着拿到了“永久通行证”。对列入正面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每半年调整一次。如果在执法检查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发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能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的,将调出清单。同时,对清单外完成环境治理、全面超低排放、符合监管要求的企业,及时纳入正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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