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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厅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

时间:2020-03-05 00:38 作者: 点击: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印发文件,旨在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研究,监督关于,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等考核验收工作,学法内容,学法方法,学法规划计划,讲座制
12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印发文件,决定成立省生态环境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厅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旨在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推动省生态环境厅领导班子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全厅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厅长王安德同志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执法局局长、总工程师、核安全总工程师及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承担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要求;遵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制定、部署本厅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决定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监督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等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等考核验收工作。《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规定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的目的依据、学法内容、学法方法、学法规划计划、讲座制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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