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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正筹划制定照明业汞污染防治政策

时间:2017-01-07 08:30 作者: 点击:

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全球环境基金还共同设计了,加拿大,削减汞的供应,进出口贸易等信息,含汞电光源产品没有成熟的无汞替代技术,允许其生产制造和进出口,照明电器行业中,2011年全行业

  要求逐步减少液态汞电光源产能

  在节能灯逐步替代白炽灯成为趋势之际,节能灯汞污染引发社会各方关注。业内资深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细管径的T 5、T 8等直管荧光灯和环形荧光灯由于使用手工注汞工艺,更容易出现汞含量超标。环保部相关专家表示,环保部正在筹划制定加强添汞产品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政策,拟禁止批复使用液态汞和手动注汞的荧光灯生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国际谈判施压含汞电光源

  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并宣布,到2016年,我国将基本淘汰使用普通照明白炽灯。同时,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还共同设计了“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合作项目。上海亚尔光源有限公司相关专家告诉记者,这标志着用光效高的节能荧光灯替代白炽灯已成为必然 趋势。

  然而,随着节能灯的进一步推广其汞污染亦引发社会各方关注。南京工业大学电光源材料研究所苏娟研究员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用于节能灯的汞消耗约为20吨/年,而1毫克汞渗入地下会造成360吨水及周围土壤的污染,排放到大气中的汞具有高度的扩散性及脂溶性。本报此前曾披露,国际汞谈判主要集中在大气汞防治,加拿大、北欧等国就宣称当地渔业资源汞超标与大气环流有关。

  “我国作为全球汞使用量和排放量最大的国家,在‘全球汞文书’谈判中面临着巨大的汞减量减排压力。”环保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副研究员菅小东透露,今年7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召集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代表们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汞公约(简称“全球汞文书”)的草案进一步谈判,削减汞的供应、减少产品和工艺对汞的需求以及减少汞的国际贸易仍是谈判过程中的重点领域。

  环保部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汞文书作为国际公约,与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生物议定书公约》同为最高级别的国际法,甚至比应对气候变化的《京都议定书》的级别还高。

  根据公约草案,含汞电光源被列入管控对象的添汞产品中。公约草案规定,限制和淘汰汞产品的生产制造和贸易,即禁止除豁免用途外的添汞产品的生产制造,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或进口许可制度限制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并定期向秘书处报告添汞产品的生产制造、进出口贸易等信息。

  “含汞电光源产品没有成熟的无汞替代技术,短期内尚不能淘汰,尽管如此,全球汞文书对电光源产品的管控并未放松。”菅小东披露,今年7月,牙买加、日本等国代表提出了含汞电光源产品的淘汰名单。一些国家的代表认为,应针对电光源产品制定全球统一的汞含量限值标准,提出汞含量超过标准的产品将限期淘汰,符合标准的产品可以申请在一定时限内的豁免,允许其生产制造和进出口。

  直管和环形荧光灯汞排放不乐观

  “照明电器行业中,汞主要应用于气体放电灯的生产。”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秘书长陈燕生向记者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根据估算,2011年全行业用汞量约为57吨,其中保留在产品中的汞量约为40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汞量约为17吨。其中,广泛应用于医院、学校等照明场所及灯箱广告等展示领域的直管荧光灯总用汞量高达26 .9吨,高于应用于家居照明、办公照明、商业照明等领域的节能灯(21吨)。

  具体而言,紧凑型荧光灯(俗称“节能灯”)的单支用汞量已经渐趋乐观。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刘姝、万婧表示,2008年,该中心在世界上率先完成了中国节能灯汞含量水平的测试普查,结果显示,在中国内地市场,有约为36%的节能灯汞含量水平达不到5毫克的限值要求。而到了2012年,对全国各地共80批次节能灯的抽查显示,已有90%的节能灯汞含量小于2毫克,达到“低汞”水平;甚至有11%的节能灯可以满足汞含量限值1毫克的要求,达到“微汞”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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